冶金等工贸行业分类与代码 目 次 前言 引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基本内容 5 冶金等工贸行业门类与大类 附录A(资料性附录)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门类、大类表 附录B(资料性附录) 冶金行业分类与代码 附录C(资料性附录) 有色金属行业分类与代码 附录D(资料性附录) 建材行业分类与代码 附录E(资料性附录) 机械行业分类与代码 附录F(资料性附录) 轻工行业分类与代码 附录G(资料性附录) 纺织行业分类与代码 附录H(资料性附录) 烟草行业分类与代码 附录I(资料性附录) 商贸行业分类与代码 前 言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监督检查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组织相关大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参与相关行业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我们现在所称的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是过去计划经济时期对经济行业的分类,与现行的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中的分类有较大的区别。 本自编标准就是依据国家标准《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 标准的结构和编写》(GBT1.1-2009)格式要求,将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与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的门类、大类、中类、小类一一对照,便于更好的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的企业进行监督管理。 本自编标准仅限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督管理中参考使用,不作为其他经济类型的划分。 本自编标准的附录为资料性附录 引 言 在计划经济时期,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及其企业分别由各个部门管理,其安全生产工作也由这些部门负责。随着市 场 经济和政 府 机构改 革 ,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成 为无 主 管部门企业,安全生产监管落 在各级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身 上 。 现在所称的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是过去计划经济时期对经济行业的分类,与现行的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中的分类有较大的区别。将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与国家标准《国民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