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保证公司财产免遭危害,避免各种事故发生,使公司的生产经营顺利进行,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 各部门和各位员工必须把安全工作摆放在日常工作的首位,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接受公司安全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在各自范围内严格履行职责,并负完全责任。 第一章 安全防火制度 第三条 火种管理 1 . 严禁一切烟火进入站台、川堂、库房、电梯等,仓库工作人员不准携带任何火种入库,吸烟应到指定场所。 2 . 库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焚烧垃圾和杂物。 3 . 月台、川堂、库内不准动用明火作业。如确定需要,须报安全主管人员批准,同安全主任到场地监护现场,做好安全措施,作业结束认真检查,不得留有火种。 第四条 电源 管理 1 . 库区内( 包 括 所有建 筑 物) 不准乱 拉 临 时 电线 ,违 章安装 插 座 ; 不准超负荷 作业; 不准用不合 格的保险 装 置 。确实 需要,须报安全主任批准,由 专 职电工负责安装 。 2 . 库房内电线 架 设 时 ,主线 要设 在库房外 ,引 进库房内的电线 必须装 置 在阻 燃塑 料 管内,电线 和灯 头 要装 在库房通 道 上 方 。 3 . 未 经许 可 ,站台、川堂、库房内不准使用各种电器 ; 不准使用可 燃料 做灯罩。 4. 经批准在月台、川堂、库房内使用各种电器机具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经常检查,定期测试。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及电线绝缘不良等情况,须及时修理。 第五条 储存管理 1. 库内物品堆放,必须符合消防要求,不准占用防火通道和堵塞消防栓,主通道的宽度应大于2M ;次通道应大于1.2M ,并按规定留出“五距”;商品与吊灯距离不少于0.5M 。 2. 严禁易燃、易爆物品入库;性质相互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开储存。 3. 库内要保持整洁,对散落的包装纸、杂草等要及时清扫;用过的油抹布、沾油的衣服、手套等,必须放在安全地点。 4. 库内商品加工,需报主管经理批准后,放可在指定的地点进行。发现高温 和可疑 的商品要移 至 安全区 观 察 24 小 时确 认 安全后,方可进仓 。 5. 库房内不准闲 人 进入;不准住 人 ;不准违 章 搭 建 货 栅 。 第六 条 设 备 管理 1. 各种机械 、电气 等设 备 的运 行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定期维 护 检修,纠 正 违 章 。 2. 机房、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