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企业欠缴职工养老保险金的调研报告基本养老保险是一项关系到中国亿万劳动者切身利益的社会保障制度
我国《劳动法》中明确规定,企业职工必须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并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
这项规定是国家为企业和个人解决后顾之忧的良策,然而近年来部分企业时常出现大额欠缴职工养老金的现象
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为主要的原因是部分企业因经济困顿而导致无力续缴
例如今年笔者在对我市某国有企业进行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时发现,该企业至20XX年末,已累计欠缴职工养老金200多万元
企业主要收入来源是开发的门面房租金收入,仅能维持较低的在职人员工资发放,无力足额缴纳职工养老保险
虽说造成企业拖欠职工的养老金主要原因是企业经济困顿,但除此之外,现今的养老金缴费制度也存在着一些事实上的不足,以及政府部门的重视程度也是造成养老金拖欠的重要原因
就上述企业为例,养老金政策中规定养老金的最低缴费工资基数大于该企业实发工资数,这项规定无形中加大了该单位和职工个人的支出,而政府相关部门也未能及时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施来解决拖欠问题
然而社会养老保险金的拖欠,不仅影像到众多职工的切身利益,同时也影响着区域内社会养老保障机制的正常运行
就如何解决企业欠缴养老保险金问题,笔者个人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来着手解决
一、应加强对养老基金的宏观管理
政府部门从建立完善的法规制度和有效的监督机制上来进行宏观管理
法规制度应包括养老基金的筹集、给付和监管三大部分
监督机制上建议成立有关代表组成的社会保障监督机构,建立社保部门定期向监督机构报告制度,同时监督机构要定期开展联合检查活动,并将结果向政府有关部门汇报,且提请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二、加强对养老保险基金的预算管理
养老保险给付水平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区域内失业率、投资、储蓄等经济活动的增减,所以有必要将其纳入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计划管理中,站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高度来全盘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