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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继续教育管理办法VIP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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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为 了 鼓 励 员 工 不 断 学 习 ,更 新 知 识 ,积 根 参 加 继 续 教 育 ,提 高 工 作 能 力 和 业 务 水 平 , 特 制 定 本 办 法 。 第 一 条 本 办 法 适 用 于 煤 层 气 公 司 机 关 一 般 管 理 人 员 以 上 及所 属 各 单 位 班 子 成 员 , 按 照 干 部 管 理 权 限 对 在 职 继 续 教 育 进行 审 报 、 审 批 和 管 理 。 第 二 条 本 法 所 指 在 职 继 续 教 育 包 括 攻 读 大 学 本 科 及 以 上 学历 ( 或 硕 士 及 以 上 学 位 ), 攻 读 各 种 社 会 资 格 和 员 工 自 行 选择 参 加 的 一 学 期 内 的 短 期 学 习 。 第 三 条 参 加 在 职 继 续 教 育 的 员 工 所 学 专 业 或 内 容 应 与 公 司业 务 开 展 具 有 密 切 关 系 , 与 员 工 本 人 所 在 岗 位 业 务 具 有 直 接关 系 , 有 利 于 工 作 绩 效 的 改 进 。 读 学 历 或 学 位 的 员 工 , 本 企业 工 作 满 3 年 以 上 , 且 年 度 考 核 结 果 为 称 职 及 以 上 , 年 龄 原则 不 超 过 45 周 岁 , 第 四 条 申 请 继 续 教 育 的 员 工 应 填 写 “员 工 继 续 教 育 申 请 表 ”见 附 件 , 并 附 招 生 简 章 及 有 关 文 件 资 料 , 先 交 所 在 部 门 负 责人 审 批 , 部 门 负 责 人 必 须 在 综 合 考 虑 本 部 门 工 作 安 排 、 员 工培 养 计 划 、 员 工 自 身 素 质 等 因 素 后 , 提 出 审 批 意 见 ; 人 力 资源 部 门 根 据 公 司 总 体 发 展 需 求 状 况 和 职 工 教 育 经 费 总 体 情况 , 严 格 审 核 申 请 员 工 各 项 条 件 、 审 核 招 生 院 校 及 专 业 状 况后 , 提 出 审 批 意 见 , 报 公 司 主 要 领 导 批 准 。 第 五 条 在 职 继 续 教 育 的 费 用 报 销 : ( 一 ) 公 司 同 意 在 职 攻 读 继 续 教 育 , 报 销 学 费 的 仅 限 于 与 目前 岗 位 紧 密 相 关 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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