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W I-D5 地下水功能评价与区划技术要求 中国地质调查局 2 0 0 6 年 0 6 月 26地下水功能评价与区划技术要求 (GWI-D5,2006 版) 1 前言 地下水功能评价与区划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内容,是依托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中国北方地下水资源及其环境调查评价”中的“地下水功能评价专题研究”建立的“地下水功能评价与区划方法”(记作GWFS ,Groundwater Function Systems)的应用,主导是全面落实和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理念,弥补以往地下水评价中偏重资源评价而对地下水的生态功能和地质环境功能评价重视不够的问题,服务全面建设小康和谐社会目标下国家需求,为更好地发挥地下水“资源功能”、“生态功能”和“地质环境功能”整体的最佳效益而提供科学依据和科技支撑。 本技术要求仅是针对“GWFS”更好地应用而制定,主要服务于正在开展的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中国北方地下水资源及其环境调查评价”。 2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技术要求规定了地下水功能评价工作的基本理念、基本原则、主要工作内容及评价标准、所需资料要求、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评价方法与步骤,以及地下水功能区划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本技术要求主要适用于我国西北地区、华北地区和东北地区的平原区第四系地下水系统。 3 引用标准 GB 50027-2001 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 GB 15218-94 地下水资源分类分级标准 GB/T 14848-93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 14167-93 水文地质术语 SL/T 238-1999 水资源评价导则 SL 286-2003 地下水超采区评价导则 GWI-D5(2004) 地下水功能评价技术要求 4 术语与基本概念 4.1 地下水功能(Groundwater Function) 地下水功能是指地下水的质和量及其在空间和时间上的变化,对人类社 27会和环境所产生的作用或效应,主要包括地下水的资源供给功能(简称“资源功能”,下同)、生态环境维持功能(简称“生态功能”,下同)和地质环境稳定功能(简称“地质环境功能”,下同)。 4.2 地下水的资源功能(Groundw ater Resource-function,记作GRF) 地下水的资源功能是指具备一定的补给、储存和更新条件的地下水资源供给保障作用或效应,具有相对独立、稳定的补给源和地下水资源供给保障能力。 4.3 地下水的生态功能(Groundw ater Eco-environmental Function,记作GEF) 地下水的生态功能是指地下水系统对陆表植被或湖泊、湿地或土地质量良性维持的作用或效应,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