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项目收购(转让)合同书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1、本合同甲方为坐落于云南省玉溪市路 xx 项目项目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主体,在签订本合同之前,甲方已经办理了该地块房地产开发的项目立项、土地预审、规划方案审批申请、土地受托一级开发
甲方已经取得该地块项目开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项目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但规划未通过规委会的审查须进行优化
现有意将该项目转让给乙方,由乙方继受该项目后持续开发
2、本合同乙方对该项目的开发进行了全面的了解,愿承受该项目并继续进行房地产开发
3、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合同
4、谈判基准日为 2011 年 10 月 12 日
5、交割日为 2012 年 1 月 8 日
本合同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周公平、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项目情况 地点:云南省玉溪市xx 县 项目名称: 总投资:32000 万元 已投资:14771 万元 一、转让实物 1、乙方受让甲方开发的 xx 项目国有土地用地,用地权属证书号码为: ,且该土地上和地下在建的建设工程等建筑物一并转让给乙方
2、乙方受让甲方开发的 xx 项目国有土地上,在地下地上形成的桩身、管网、通气通电通水设施设备、电杆、零时建筑物(办公厂房、仓库、宿舍、大门、围墙等)一并转让给乙方
3、乙方受让甲方开发 xx 项目已经形成和在交割日前形成的商业运营文书资料、电子文档、图片、宣传册、画报等实物
4、乙方受让甲方开发 xx 项目已经形成和在交割日前形成的项目设计资料、包括平面设计图、鸟瞰图、方案设计图、控制性详细规划
5、乙方受让甲方开发 xx 项目已经形成和在交割日前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