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价动态监测体系 土地价格是反映土地供求关系的“晴雨表”,是调节土地利用方式的有利杠杆。它一方面为政府制定土地管理政策、进行地价调控、科学配置土地资源提供依据,另一方面为广大的土地投资者和使用者进行土地投资、交易等活动提供不可或缺的市场信息。目前我过国大多数城镇的基准地价内涵不统一,基准地价成果陈旧,难以准确、及时地反映土地市场行情,不能充分发挥土地价格的调控作用,造成我国城市之间地价缺乏可比性,国家难以对地价进行有效监控,无法全面、客观地了解个城市的地价水平和地价分布状况,影响了国家地价政策的制定,制约了地价调节作用的发挥。因此,开展城市土地价格调查工作,建立全国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网,实现地价信息的社会化服务,不仅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深化我国城市体制改革的必然选择。 通过在各城市建立若干地价监测点,采集相应的地价资料,建立长期稳定运行的地价监测网络,实现对各城市地价的动态监测,可使中央及时准确的了解、掌握全国各城市的地价水平和地价变动状态。通过对长时间序列的地价资料的整理、分析,掌握城市地价发展变化规律,为中央政府制定中长期地价管理政策提供决策依据。通过地价监测网,政府可以准确、及时的掌握地价信息,通过地价这一市场杠杆,调控土地市场的供需平衡,达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集约利用,提高地价管理和地价调控的质量和实效。 建立城市地价监控体系,可为政府制定与土地相关的其他税费政策提供参考。通过建立地价监测点为核心的地价公示制度,以及通过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网发布城市地价指数、监测点地价、基准地价等地价信息,实现地价信息的社会化服务。通过对市场地价数据的基础调查,在统一地价内涵的基础上,可利用市场样点和地价监测点资料,以及城市地价指数,实现对城市基准地价的调整和更新,完善基准地价运行机制,发挥基准地价的市场调节作用,建立符合我国土地利用制度的地价运行体系。 第一节 概述 城市地价监测体系是以具体宗地(包括地价监测点和市场交易样点)为监测对象,形成从地价监测点的设立、地价监测资料采集、汇总、整理,到地价分析、地价监测资料应用以及体系维护与更新的地价监测系统。 建立城市地价动态监测体系的目的,主要为:①通过在城市内设立地价监测点和市场交易样点,可以实现对城市地价的动态监测,了解和掌握城市以及全国地价水平和地价动态变化规律;②利用地价监测资料进行基准地价更新、地价与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