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制度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车辆管理 1
公司车辆的证照及稽核等事务统由行政办公室负责管理
由行政办公室负责人指派专人调派,车管专人负责维修、检验、清洁等
公司的车辆只供公司经理别以上领导公出使用
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于事前向车管专人申请调派,填写《派车单》,除公司领导用车外须凭“派车单”出车,无“派车单”出车一律视为私自用车
车管专人依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办理申请,不得派车
在举办大型活动、采购办公用品、接送公司客户、应对紧急事件等情况下使用公司车辆应申报行政部经理审批,经过批准方可准许使用
节假日或上班时间外车辆的使用应呈请行政部经理核准后始准调派,公司领导用车不必有此程序,但事后须由司机向行政部经理说明情况,并如实登记,由用车人签字确认
每车应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
由驾 驶员登记,注 明出车地 、途 径 地 、目 的地 、出车时间、返 回 时间、出车事由等,并请用车人签字确认
办公室每月 抽 查 一次
发 现 记载不实、不全 或未 记载者 应呈报领导提 出批评 ,对不听 劝 阻 屡 教 屡 犯 者 应给 以处 分
各 种 车辆的附 带 资 料 ,除行车执 照、保 险 卡 由各 使用人携 带 外,其 余 均 由行政部保管,车辆的各 种 购买 原 始凭证、行车证、保 险 单、税 单等行车必备 的有效 证件的复 印 件均交 由行政部备 案
第二 条 车辆使用 1
公务车不得借 予 非 本公司人员使用
使用人于驾 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