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对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教育管理的思考与建议关于加强对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教育管理的思考与建议李成早在1998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下发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针对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负的责任就明确指出:“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知情不管的,责令其辞职或者对其免职;包庇、纵容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中纪委在党的十六届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提出了“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八项要求”的第五条强调,党员领导干部“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
XX省委、省政府2003年1月印发的《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中,也对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
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作为从中央国家机关到基层乡镇机关工作人员的一部分,为何成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并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备受各级党组织以及社会各届广泛关注,不得不令人们去深入思考
如何加强对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与管理,已经成为新时期组织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深入探讨的重要课题之一
一、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队伍素质状况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主要是指各级机关中直接为领导干部服务的办公室(厅)主任、秘书、驾驶员、公勤员及其他服务人员
这部分人员一般都是经过各级组织部门的严格考察后才调入领导干部身边工作的,应该说他们的综合素质基础普遍要高于其他工作人员群体
他们是领导干部的直接助手,既是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一部分,又与党政机关普通工作人员有所区别
他们的工作是党政机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日常言行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领导干部的形象,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威信
特别是第1页共8页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领导部门,领导干部职数较多、有的职位较高,其办公室工作人员直接服务领导,工作更特殊,职责更光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