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意见
关于加强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意见法官职业化是提高法官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途径,也是当前乃至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法院队伍建设的一个重大课题
按照党的十六大确定的“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良、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队伍”的总体部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要求,结合本院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意见
一、法官职业化的内涵和要求法官职业化,是指法官以行使国家审判权为专门职业,并具备独特的职业意识、职业技能、职业道德和职业地位
法官职业化的基本要求
一是强化法官的职业意识,包括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中立意识、平等意识、公正意识、效率意识、自尊意识、文明意识、廉洁意识等
二是提高法官职业技能,具备深厚的法学专业知识和社会生活经验,能够熟练驾驭审判活动
三是培养法官职业道德,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按照《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要求,以确立公正意识为核心内容,教育法官加强自身修养,约束业外活动,遵守司法礼仪,保持清正廉洁,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
四是加强法官职业保障,保障法官职业权力,排除非法干扰因素;保障法官职业地位,严格依法任免法官;保障法官职业收入,增强法官职业吸引力
二、我院法官队伍的现状及存在的突出问题2002年以来,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决定》和最高法院《关于加强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认真执行法官法,在抓好审判工作的同时,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使法官干警在业务素质方面有了较大进步,但与法官职业化建设的要求相比差距很大,仍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法官员额紧缺,审判任务繁重
一方面,我院现有的57名干警中,具备审判资格的法官仅有23名,法警12名,第1页共5页执行人员7名,书记员9名,司法行政及工勤人员6名
23名法官中,院领导班子成员5名,司法行政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