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国有企业改制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国有企业改制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
要在政府及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指导和监督下,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按照中央和省有关政策规定有序、规范地做好改制工作,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
结合我市实际,就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及运营体制多年来的国企改革实践证明,国有资产出资者缺位,企业缺乏产权约束机制,国有资产就会处于失控状态
要改变管理体制不顺,产权关系不清的状况,按照国有资产监管与经营分开的原则,积极推进政企分开,建立国有资产投资主体
企业改制,要在政府的指导下由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具体组织实施
同时,要建立产权代表报告制度、资产经营责任制度、财务总监制度、监事报告制度,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企业集团)的基本职责,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二、发动群众参与企业改制事实证明,违背大多数职工的意愿,没有广大职工配合支持的改革是很难成功的
因此,在企业改制中要充分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发挥职工代表大会应有的作用
企业改制中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听取职工意见,再确定可行又有效的改制方案,转制方案要经全体职工讨论,并按规定(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程序报批
企业改制要特别注意人员的分流安置,维护社会稳定,确保改革的顺利实施
三、规范企业转制行为转制企业要按国家规定进行彻底的资产清查,做好产权界定、资产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合理确定资产转让底价
转让国有产权的,要把好承让方选择关
企业转制应按要求和规定上报审批,不允许越权越级审批
政府主管部门及资产经营公司对企业的改制要严格审查,充分论证企业改制方案,保证方案第1页共3页的合法性、合理性、科学性;相关部门(如财政、经贸、劳动、工商、国土、房产等部门)要通力合作,相互配合,做好政策的统一及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