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6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财政部《关于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若干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日关于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若干意见农业综合开发是政府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有效手段,是发展农业、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重大措施,是加强农业基础建设、提高农业生产力、促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为充分发挥农业综合开发在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作用,现就新形势下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促进农民增收,加大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投入,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支持高标准农田和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努力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提升农业整体素质、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二)主要任务。大力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坚持田水路林山综合治理,提高建设标准和投资标准,增强项目区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因地制宜建设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突出抓好水利设施建设,加强中型灌区骨干工程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以及新建灌区和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农业和旱作农业。开展农田林网建设,为项目区提供良好的生态屏障。第1页共5页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强优质特色高效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建设,加大对粮棉油等大宗农产品良种繁育基地支持力度,着力推进规模开发和标准化生产。合理开发利用山地资源,支持发展木本粮油等特色产业。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力度,完善龙头企业与广大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积极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农产品贮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有效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大力推广资源节约型先进适用技术,提高农业资源和投入品使用效益。积极支持农业科技进村入户,加强对农民的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农民的科学种养水平。努力把项目区建成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区,条件较好的项目区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并发挥带动和辐射作用。切实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加强以小流域综合治理、草原保护以及土地沙化治理为主要内容的生态综合治理。继续实施生态建设和土地复垦项目,搞好长江中下游及淮河流域防护林、太行山绿化、防沙治沙、长江和黄河上中游及东北黑土区水土保持、工矿废弃地复垦等工程建设,加大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整治力度。做好秸秆养畜等示范项目建设,支持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生态农业和农业循环经济,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二、完善政策(一)多渠道增加资金投入。中央财政要进一步增加农业综合开发投入,地方财政要按照规定比例将配套资金列入预算,确保足额落实到位。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在农业综合开发中的主体作用,鼓励和引导项目区广大农民群众自愿为其直接受益的项目建设投资投劳。改革和完善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吸引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增加对农业综合开发的投入。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积极利用国外贷款投入农业综合开发。(二)突出项目支持重点。安排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要进一步向粮食主产区集中,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要进一步向粮食主产区倾斜,各项增产增收增效措施也要在粮食主产区集成投入,支持粮食主产区做大做强粮食产业,促进粮食生产、第2页共5页流通、加工的产业化经营,延长产业链条,拓宽增收渠道,提高粮食产业的效益和竞争力。特别要加大对列入《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XX—20XX年)》的产粮大县(市、区、场)的支持力度。(三)完善产业化扶持政策。完善财政补助、贷款贴息等扶持政策,探索运用其他有效扶持方式,加大对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专业大户等发展产业化经营的扶持力度。推广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户有机结合的组织形式,让农民从产业化经营中得到更多实惠。(四)强化科技支撑作用。逐步增加农业综合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