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凉库和冷库 XX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XX 省第三方药品物流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一、申请开展第三方药品物流业务的药品批发企业的要求 (一)企业应有与药品物流规模相适应并符合药品储存要求的常温库、阴凉库和冷库
企业物流中心应具备自动化立体仓库或高架仓库,仓储作业区平面面积不少于 15000 平方米(使用面积,下同),其中阴凉库面积应占储存区面积的 60%以上;物流中心仓库管理系统可实现自动存取、自动分拣、出入库箱式输送、无线射频技术、电子监控管理、电子标签拣零等
(二)企业现代物流仓储硬件设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设施设备应符合药品储存要求,实现仓库药品装卸、上架、传送、分拣、出库的自动化
1、企业整件库应设置立体自动仓库(as/rs)或高架仓库,其中髙位货架不少于 3 层,货架层高不低于 1
5 米,托盘货位不少于 8000 个;电动叉车(包括堆垛车等)不少于 4 台
2、企业零货拣选货架(包括搁板货架、流利货架等)不少于 3 层,货位不少于 10000 个,货位间应当有效隔离;具有自动输送药品功能,药品自动输送设备覆盖区域与零货 1 分拣量相匹配;拆零拣选应选用电子标签拣选系统(dps 至少 600 枚)或无线射频技术(rf 至少 20 台)
3、企业冷库、中药材、中药饮片、特殊药品专库应配置电子标签管理系统或 rf 系统
4、通过动力输送线将药品送达目的区域,实现物流中心各作业环节自动、连线、闭合的物流传送
(三)企业应设置条码打印扫描复核设备,在仓库管理系统(wms)协同控制和管理下,库区实现条码管理,并具有药品上架、分拣、养护等作业指令和数量信息显示、确认功能,以及货位自动分配、自动识别、自动寻址功能
药品出库复核应采用条码扫描或无线射频技术,对药品按订单、批号进行复核
条码标签打印设备不少于 2 台
(四)开展冷藏药品第三方储存、配送业务的,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