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龙永高速公路工程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工程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实现可持续发展要求,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 自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称,包括大气、水、 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动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第三条 龙永高速公路五标项目部、架子队都要遵照法 律、法规的要求,依据GB/T24001- 2004 环境管理体系标准,按照“保护环境,绿色施工”的环保工作方针,建立和完善工程环境保护管理制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产生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等对环境的污染和水土流失。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龙永高速公路五标项目部。 第二章 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项目部设安质环保处,至少配1 名专职环保监察 工程师,架子队至少配1 名专(兼)职环保监察工程师,架子队 — 2 — 各作业工班也相应配备环保监察检查人员。 第六条 项目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定。 2.充分了解业主和设计文件对环保的要求,负责项目环境 因素的识别,制定环境目标、指标、管理方案、作业指导书,建立重大环境因素台帐及控制计划。 3.针对项目开展培训;建立环保技术交底制度。 4.针对项目排查、确定主要环境因素,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定期检查、实时监控。 5.参与环境污染、水土流失调查处理。 第七条 架子队(工区)职责 1.负责施工全过程环境保护控制要求的全面落实。 2.严格技术交底制度。 3.及时上报环保事故并参与事故调查。 第八条 班组职责 1.严格按照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施工,落实各项环保要求。 2.坚持班前讲话制度,认真执行各项检查监控措施。 3.对发现的环境污染及水土流失情况及时上报。 第三章 环保管理 第九条 强化培训工作。项目部、作业队都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有计划、有层次的宣传培训活动。使员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熟悉施工企业常规的污染防治及处理规定和水土保持 — 3 — 要求。 第十条 开展环保情况调查。项目在组织施工调查时,应了解工程环保状况,写出调查报告,纳入施工调查报告。 第十一条 依据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