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x x x x x 关于基建工程监理管理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 第一部分 监理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基建工程建设的监理工作,激励监理单位加强管理,认真履行监理职责,提高监理工作质量和水平,根据《监理委托合同》,结合涌鑫公司基建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的本办法
第二条:监理工作是受公司的委托、替公司对基建工程建设实施具体的监督,是公司建设管理的延伸和保证
监理单位应公正、科学、独立、自主地开展工程监理工作,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数据和文字为凭证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公司规划发展部负责对监理单位及其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其他部门配合开展对监理单位的日常管理、监督工作
第四条:监理单位必须在施工现场设置监理项目部,监理项目部必须配备齐全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负责对监理日常工作管理职责
第五条:监理单位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委托监理合同及涌鑫公司有关管理制度开展监理工作
监理单位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施工过程中的“五控制、两管理、一监督、一协调”,即:质量、安全、进 2 度、投资、环保控制;合同和信息管理,文明施工达标监督,以及各方关系的协调,协助建设单位开展对相关工作管理
第三章 监理工作程序 第六条:监理公司进场后应及时提交以下相关资料: (一)进场一周内,应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项目部人员构成情况,审定后实施
(二)进场两周内,应向建设单位提交实际进场人员名单,审定后进场
如有人员更换,则需提交替换和被替换的对比资料,经公司批准后方可更换,确保人员更换不低于投标文件中的标准
第七条:监理编制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
(一)监理规划应按监理范围编制,在进场三周内编制完成,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并在第一次工地例会前一周内建设单位审核备案
(二)监理细则以监理规划为依据,按工程专业类别或工序类别为单元分别编写,在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