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五局工程项目施工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术语 第一条 内租:项目部租赁中铁五局(下称局)直属专业公司或中铁五局各子分公司(下称公司)专业化分公司的施工设备
第二条 外租:指项目部租赁局专业公司或公司专业化分公司以外的施工设备
第三条 内部特种设备:未列入国家特种设备系列而局作为特种设备进行管理的非标设备,现指挂篮、移动模架施工设备
第四条 公司专业化分公司:局各子分公司按集约管理要求按设备专业类别组建的专业化公司
《中铁五局工程项目施工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中主要指各子分公司的机电分公司、混凝土分公司、钢结构分公司、架梁分公司
第五条 临时租赁的设备:项目部为完成项目某项工作而临时租赁使用的设备,该设备每次使用时间较短,且每月设备总租赁费不高于该设备的月租费
第二章 总则 第六条 本细则适用于局及公司所管项目使用的内租、外租施工设备
第七条 租入设备包括常规设备、特种设备、大型非标或“内部特种”设备
第三章 职责与权限 第八条 局分管机械设备的副总经理 负责审批租入大型施工机械设备(指:900T 搬提运架设备、盾构机、普速铁路铺架设备等)的使用计划
第九条 局机械设备部(下称局机备部) 1
贯彻执行股份公司设备管理办法及租赁管理办法; 2
定期向股份公司汇报局大型设备闲置情况,掌握并了解股份公司大型设备的闲置情况并在局内发布; 3
负责对租入大型施工机械设备使用计划的审核,组织对大型设备租赁合同的会审; 4.定期收集区域设备租赁信息,每年负责发布更新局设备租赁指导价; 5
负责建立局年度外租设备合格租赁商评价体系及合格租赁商名册并定期发布; 6
负责建立全局机电设备租赁板块的信息系统并进行管理及业务指导; 7
负责建立外租大型特种设备、内部特种设备动态台账
第十条 公司分管机械设备的领导 1
负责审批除大型施工机械设备以外的外租设备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