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保安法》2 0 1 0 年1 月1 日起实行《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 6 4 号)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已经2 0 0 9 年9 月2 8 日国务院第8 2 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 0 1 0 年1 月1 日起施行。 总理 * * * * * * 二○○九年十月十三日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保安服务活动,加强对从事保安服务的单位和保安员的管理,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保安服务是指: (一)保安服务公司根据保安服务合同,派出保安员为客户单位提供的门卫、巡逻、守护、押运、随身护卫、安全检查以及安全技术防范、安全风险评估等服务; (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用人员从事的本单位门卫、巡逻、守护等安全防范工作; (三)物业服务企业招用人员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展的门卫、巡逻、秩序维护等服务。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中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统称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 第三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保安服务行业协会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依法开展保安服务行业自律活动。 第四 条 保安服务公司和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以下统称保安从业单位)应 当 建 立 健 全保安服务管理制度 、岗 位责任 制度 和保安员管理制度 ,加强对保安员的管理、教 育 和培 训 ,提高 保安员的职 业道 德 水 平 、业务素 质 和责任 意 识 。 第五 条 保安从业单位应 当 依法保障 保安员在社会保险、劳 动用工、劳 动保护、工资 福 利 、教 育 培 训 等方面 的合法权 益 。 第六 条 保安服务活动应 当 文 明 、合法,不 得 损 害 社会公共利 益 或 者 侵 犯 他 人合法权 益 。 保安员依法从事保安服务活动,受 法律保护。 第七 条 对在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群 众 生 命 财产安全、预 防和制止 违 法犯 罪 活动中有 突 出贡献的保安从业单位和保安员,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保安服务公司 第八条 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不低于人民币 100万元的注册资本; (二)拟任的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任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