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中心供应室“两规一标” 第 1 部分:管理规范 前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卫生部医院感染控制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院消毒供应中心(central sterile supply department,CSSD) 管理要求、基本原则、人员要求、建筑要求、设备、设施、耗材要求和相关部门管理职责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医院 CSSD 和为医院提供消毒灭菌服务的社会化消毒灭菌机构
暂未实行消毒供应工作集中管理的医院,其手术部(室)的消毒供应工作应执行本标准
己采取污水集中处理的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 些 文件的最 新 版本
凡是不注明 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 新 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749 生活 饮 用水卫生标准 GB/T 19633 最 终 灭菌医疗器 械 的包装 WS 310
2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 2 部分: 清 洗 消毒及 灭菌技 术操 作规范 WS 310
3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 3 部分:清 洗 消毒及 灭菌效 果 监 测 标准消毒技术规范 消毒灭菌规范 卫生部 3 术语 和定义 下列术语 和定义 适用于本标准
1 消毒供应中心central sterile supply department, CSSD 医院内承 担 各科 室所有重 复 使用诊 疗器 械 、器 具 和物 品 清 洗 消毒、灭菌以 及 无 菌物 品 供应的部门
2 去 污区 decontamination area CSSD 内对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回收、分类、清洗、消毒(包括运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