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本规范是根据我部建标[1996]4 号文件精神,由辽宁省建设厅为主编部门,沈阳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为主编单位,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 规范》GBJ242-82 和《建筑采暖卫生及煤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2-88 修订 而成的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 结了多年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设计、材料、施工的经验,按照“验评分离、 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方针,进行全面修改,增加了建筑中水系统及 游泳池水系统安装、换热站安装、低温热水地板辐射采暖系统安装以及新材料(如: 复合管、塑料管、铜管、新型散热器、快装管件等)的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并以多 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 问 题进行了反 复修改,于 2001 年8 月 经审 查定稿
本规范主要 规定了工程质量验收的划 分,程序 和组织 应 按照国家 标准《建筑工 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 标准》GB50300 的规定执 行; 提 出 了使 用 功 能 的检验和检测 内 容 ; 列 出 了各 分项 工程中主控项 目 和一 般 项 目 的质量检验方法
本规范将 来 可 能 需 要 进行局 部修订,有关局 部修订的信 息 和条 文内 容 将 刊 登 在 《工程建设标准化》杂 志 上
本规范以黑 体 字 标志 的条 文为强制性 条 文,必 须 严 格 执 行
为了提 高 规范质量, 请 各 单位在执 行本规范的过程中,注 意总结经验、积 累 资 料,随 时 将 有关的意见和 建议 反 馈 给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国家 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 验收规范》管理 组(地址 :沈阳市和平 区 总站路 115 号建筑大 厦 8F,邮 政 编码 :110002, EMAIL:*****************),以供 今 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