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涉爆粉尘企业检查表 检查企业: 检查时间: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1 建构 筑物 建构筑物结构及安全间距是否合规 ①建筑物宜为单层建筑,屋顶宜用轻型结构。②多层建筑物宜采用框架结构;不能使用框架结构的建筑物应在墙上设置符合要求的泄爆口,泄压(口)的朝向应避开人员密集场所和主要交通道路。③厂房建筑物内设有粉尘涉爆生产加工区,建筑物与居民区、教育、医院、商业等重要公共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50m,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25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宜>30m。④粉尘爆炸危险的区域不得设置办公室、会议室、休息室、危险化学品仓库等。 2 安全出口与警示标志 是否按规定设置应急出口、疏散通道等 ①生产经营场所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的应急门、疏散通道、应急照明、标志明显,应保持安全通道畅通,不得堆放任何物品,应符合(GB50016-2014)的相关规定。②爆炸危险区域应设有两个以上安全出口,其中至少有一个通向非爆炸危险区域,其安全出口的门应当向 - 2 - 2 安全出口与警示标志 是否按规定设置应急出口、疏散通道等 爆炸危险性较小的区域侧开启。③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粉尘爆炸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除尘器、风管等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3 防爆防雷防静电 粉尘燃爆性场所防爆电气使用情况 ①企业应正确划分爆炸危险区域,根据不同的防爆等级,采用相应的粉尘防爆型电气设备及线路,表面及内部无积尘。粉尘燃爆环境插座开口的一面应朝下,且与垂直面的角度不应大于 60 度。②20、21、22 区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 GB 12476.1、GB 12476.2 规定的防爆类型和级别要求;电气设备的铭牌标识清楚,有防爆标志、防爆合格证号,外壳无裂缝、损伤,电机不得漏油。③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电气设备应进行保护接地,除尘系统的风管不得作为电气设备的接地导体。 20、21、22 区照明、配电箱柜、开盖、插座等电器设施是否合规 在爆炸性粉尘环境内,应尽量减 少 插座和局 部照明灯 具 的数 量。如 需 采用时 ,应使用尘密 型防爆照明灯 具 、配电箱柜、开关 和插座,插座宜 布 置在爆炸性粉尘不易 积聚 的地点 ,局 部宜布 置在事 故 气流 不易 冲 击 的位置。 - 3 - 3 防爆防雷防静电 燃爆性粉尘场所电气管线布设是否规范 燃爆性粉尘场所电气布线应敷设在钢管中;管线穿墙及楼板时,孔洞应采用非可燃性填料严密堵塞。 防雷系统设置及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