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 共 6 页 深圳市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员工制服务类) 合同编号: 甲方(消费者): 乙方(经营者):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住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深圳经济特区家庭服务业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家政服务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内容 乙方选派家政服务员 人,以□居家/ □非居家/ □钟点工的服务方式为甲方提供下列第 项服务
1、一般家务;2、孕、产妇护理;3、婴、幼儿护理;4、老人护理;5、家庭护理病人;6、医院护理病人;7、
具体服务内容:
第二条 家政服务员的基本情况及技能 性别: 年龄: 籍贯: 学历: 乙方家政服务员应具备的技能或其他条件:
第三条 服务场所:
第四条 服务期限及工作时间 1、服务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非居家类服务时间为上午----点至----点;下午----点至----点;晚上----点至----点
3、钟点工类家政服务时间为:
第五条 服务费用 第 2 页 共 6 页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共 元人民币/月
其中乙方家政服务员工作报酬不少于 元人民币/月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合理选定、更换和辞退乙方家政服务员
(2)甲方对乙方家政服务员健康状况有异议的,有权要求重新体检
如体检合格,体检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体检不合格,体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如对体检项目有特别要求,可以要求增加,但应承担所增加项目的体检费用
(3)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因乙方家政服务员故意或重大过失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调换家政服务员,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