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房屋面积计算细则相关条文说明与解析 一、概况 1 、《房屋面积测绘技术规程》 新版 0 6
由原国土局技术规程上升为地方性技术规范
统一以是否取得《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
2 、修订的基本原则 全面遵循国标原则 充分考虑深圳实际 与规划部门的建筑设计标准与准则相互补充衔接
(一套计算成果贯穿全过程) 3 、与面积计算相关的国家规范 《建筑工程面积计算规范》: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制定,主要用于工程量及造价计算 《房产测量规范》:建设部住宅与与房地产业司,主要用于产权计算
同等效应,但相互冲突
二、细则相关条文说明 1 、 层高:计算面积的依据之一
外墙内局部高度(如反梁、垫层)变化不影响层高
2 、 非普遍建筑空间: ●斜屋面、斜墙、斜柱等均以 2
●封闭空间:除变形缝外,均计入不分摊公用面积
●夹层:夹层及夹层下方均小于 2
2 米时,夹层下方仍计全部面积
●结构连接板: 点式建筑:宽5M,进深不应超过 2
8M ● 凹凸复合型阳台(无柱): a) 凸出部分>12 ㎡或凸出部分进深>2
4M,凹入部分计全面积 b) 凸出部分≤12 ㎡或凸出部分进深≤2
4M,总进深许可值与凹阳台相同 ● 法式阳台:≤0
6M,不计面积 ● 异形阳台:开敞面2M,可做 9 ㎡,超出部分计全面积 ● 穿透型阳台:>12 ㎡,计全面积;≤12 ㎡,不论层高,计半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