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医学检查结果互认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调整,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活动,推进我省医疗资源整合,开展医学检查结果互认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贯彻落实医疗卫生体制调整总体部署,建立医疗服务共享机制,合理、有效利用卫生资源,实现医疗机构间医学检查结果互认,降低患者就医费用,简化患者就医环节,改进医疗服务。 二、工作内容 (一)互认范围 全省同级医疗机构之间、下级医疗机构对上级医疗机构的医学检查结果,在疾病周期性变化规律时间范围内的,能提供规范完整的检查、检验报告和相应影像资料的检查项目原则上应予以认可,不再进行重复检查。 (二)互认项目 互认项目包括医学检验和医学影像检查,主要选取结果相对稳定、费用较高的项目。 1、临床检验 (1)临床免疫学检验项目:乙型肝炎表面抗原、乙型肝炎表面抗体、乙型肝炎 e 抗原、乙型肝炎 e 抗体、乙型肝炎核心医 学 检 查 结 果 互 认 工 作 实 施 方 案 --第 1页医 学 检 查 结 果 互 认 工 作 实 施 方 案 --第 1页 — 2 — 抗体、丙型肝炎抗体(以上六项肝功能异常和术前除外)、甲胎蛋白。 (2)临床生化检验项目:葡萄糖、钙、尿素、尿酸、肌酐、总蛋白、白蛋白、胆固醇、甘油三酯、总胆红素、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碱性磷酸酶、乳酸脱氢酶、γ-谷氨酰转肽酶。 (3)临床血液、体液学检验项目: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ABO和Rh血型鉴定。 (4)临床微生物检查检验项目:细菌分型和药敏鉴定。 2、医学影像检查 (1)普通放射线检查,包括普通平片、CR、DR。 (2)使用甲、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的检查项目,包括 PET-CT、PET、SPECT、CT、MRI、DSA等。 (3)部分超声检查项目(不含胎儿超声检查),包括:颈动脉彩超检查;心脏瓣膜疾病、部分先天性心脏病(如房缺、室缺、法洛四联症、动脉导管未闭等)的彩超检查。 互认检查结果需提供或具备完整、清晰的文字报告及相关影像学图片资料。省 卫 生计 生委 根 据 医学技 术的发 展 和管理 的需要 ,可 对 医学检查互认项目进 行 调 整,并 向 社 会 公 布 。到 2019年 底 前,基 本 覆 盖 已 开 展 的检查项目。 (三)互认原 则 医 学 检 查 结 果 互 认 工 作 实 施 方 案 --第 2页医 学 检 查 结 果 互 认 工 作 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