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采购合同合同编号:购买方:住所:(以下简称“甲方”)销售方:住所:(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签约资格及履约合法性保证1
甲、乙双方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依法有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甲、乙双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部授权程序都已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双方的有效授权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经签署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或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各自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各自公司章程
第二条合同车型、数量及合同总价款单位:人民币元汽车品牌车型车身颜色市场指导价协议价数量(台)总价质保期第三条付款方式和金额1
本合同总金额(购车款)总计人民币元整,大写元
付款方式:□现金□支票□电汇□银行转账甲方应按本条第 3 款约定时间,将合同金额付给乙方或其指定银行账户户名:开户行:账号:3•付款时间:甲方支付时间将按照以下第 2 项进行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通知甲方提货当天,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当次提车数量总金额;(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工作日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每台作为定金,并于合同车辆运抵约定交货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全部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向乙方支付当次交付车辆的余款
4•如甲方提车前,乙方调低市场指导价格的,乙方应与甲方协商调整本合同约定的协议价
第四条质量标准与货物验收1
乙方交付给甲方的合同车辆应当符合以下质量标准:(1) 符合中华人民国颁布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要求;(2) 符合原厂的、与合同车辆同型号产品的质量标准;(3) 符合原厂的、与合同车辆同型号产品的配臵标准和技术参数
乙方交付给甲方的合同车辆应已通过工厂的质量测试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