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以下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房屋坐落于,建筑面积平方米 ;共层 第层
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甲方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后,自行办理相关登记备案手续,承担相关责任,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如登记备案需要,双方应向对方提供相关帮助
第三条租赁期限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
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
第四条租金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元 /(□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人民币元整( ¥:)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由乙方承担: (1)水费 (2)电费 (3) 供暖费 (4)燃气费(5) 物业管理费(6) 卫生费 (7)上网费 (8) 车位费
第六条双方责任(一)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 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结清,乙方不承担甲方交接前未结清的费用
交付房屋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2 (二)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三)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四)乙方应遵纪守法,合法居住,并自行办理相关手续、承担相关责任
(五)乙方应注意居住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
加强用电安全,不得乱拖、乱接电线;对于防盗、防火、用电安全进行经常检查
如乙方措施不当造成的所有损失,其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甲方房屋财产损失,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