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WOT法分析王老吉目录Contents01基本简介02品牌历史03重要事件04SWOT分析基本简介01王老吉王老吉是王老吉凉茶的品牌,创立于清道光年间(1828年),创始人王泽邦,被公认为凉茶始祖,采用本草植物材料配制而成,有“凉茶王”之称。产品形式经历了水碗凉茶——凉茶包——凉茶粉——凉茶饮料等载体变化。品牌历史02品牌历史1911年,广州王老吉远恒济以葫芦招牌为记在中华民国政府获准注册。1936年王远珍再注册了“王老吉公孙父子图”商标1965年9月,药厂更名为“广州中药九厂”。1982年11月,“广州中药九厂”更名为“羊城药厂1992年,羊城药业(广药集团王老吉药业公司前身)利用传承了一百多年的凉茶配方开创性地生产出盒装王老吉和罐装王老吉凉茶,可谓国内最早的凉茶植物饮料,在华南市场上广受追捧。1996年,广药集团正式成立。2000年,广药集团授权许可鸿道集团在红色罐装凉茶饮料上使用注册证号为626155号的“王老吉”商标,期限从2000年5月至2010年5月共10年。2004年更名为“广州王老吉药业2005年2月,广州药业与香港同兴药业共同合资成立“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王老吉成为合资公司。2012年,以王老吉为核心的“大健康产业”计划迎来了跨越式发展的新起点,王老吉开始在产能、药材、提取、罐装、包装、运输等方面全面布局2014年6月初,新的“广药版”红罐王老吉凉茶上市。2017年,王老吉开设第一家线下现泡茶概念店,探索“新式茶饮”市场。重要事件03商标案2000年,作为王老吉商标的持有者,广药集团与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签“”署合同,约定其对王老吉商标的租赁期限至2010年5月3日。此后,双方签署了两份补充协议,将商标租赁时限延长。但由于加多宝贿赂广药集团原总经理李益民300余万港元,又续签10年。2011年12月,双方正式对簿公堂,在380多天后,仲裁结果才最终宣布。价值1080“”亿元的王老吉商标合同争议案,随着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2年7月13日终审判决书,驳回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关于撤销王老吉仲裁结果的申请。这意味着持续达445天的王老吉商标案件正式以广药集团的完胜大结局,广药集团收回鸿道(集团)有限公司的红色罐装及红色瓶装王老吉凉茶的生产经营权。王老吉商标租赁早已逾期,广药集团收回合法合理。“”据裁决书,广药集团与鸿道集团签订的《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无效;鸿道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双方各负担50%仲裁费。该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被改名风波一道诉中禁令的颁布,终于让王老吉“被改名”风波拨开云雾见青天,真相大白于天下。针对王老吉与加多宝争议已久的“改名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在2015年12月2日作出终审判决,加多宝被判定虚假宣传,王老吉胜诉。判决结果显示,加多宝还须赔偿原告王老吉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1081余万元,并在《广州日报》、人民网等媒体进行公开赔礼道歉。[8]2015年12月15日,广州医药集团、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书。王老吉诉加多宝案宣判加多宝被判赔偿300万元2014年12月3日,王老吉诉加多宝虚假宣传纠纷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法院判决加多宝方面停止使用含有加多宝凉茶连续7‘’”年荣获中国饮料第一罐等用语的广告,在指定媒体上连续七日刊登声明以消除影响,并且赔偿王老吉方面300”万元。法院认为,涉案广告语能够让消费者产生加多宝品牌已经存在七年之久的误解,从而使被告获得了不当的竞争优势。涉案广告语将王老吉商标有意识地进行忽略,其真正的用意是将凝结在王老吉商标中的商誉转移到加多宝商标之上,该行为不当地利用了原属于王老吉商标中的商誉,侵害了二原告的正当利益。法院据此作出上述判决。[2]加多宝提出上诉,北京高级人民法院受理。2015年7月23日北京高院终审判决维持原判。商标案判决法院判决广东加多宝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赔偿原告广药集团的经济损失1.5亿元以及合理维权费用265210元。2017年8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认为,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对涉案“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权益的形成均作出了重要贡献,双方可在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