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押汇如何操作 一、信用证出口押汇
出口商在收到信用证的情况下,因资金短缺,在货物装船发货后,将信用证要求的有关全套单据交到银行,要求银行立即按照信用证的金额进行付款,使出口商能够得到短期的资金周转
信用证单据的押汇:出口商根据 信用证的要求,将信用证上面所列的各种单据和信用证交给银行进行短期借款,实际上就是用信用证的单据抵押给银行
远期信用证承兑的押汇
出口商的远期信用证业务,得到开证银行承兑通知,出口商利用远期信用证的承兑通知,向银行申请短期借款
二、信用证出口押汇的操作规程 1
向银行提供外汇押汇借款申请书
申请书内容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的介绍、企业的财务状况、申请的金额、申请的期限
向银行提供有关的资料
(1)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
(2)外贸合同或代理协议
(3)企业的近三年年度财务报表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4)银行的出口议付(押汇)申请书
(5)银行的出口押汇协议书
(6)信用证正本及信用证修改的正本
(7)信用证(包括信用证修改)要求的全套单据
信用证出口押汇的金额 (1)押汇金额最高为汇票金额的 90%,一般采用预扣利息方式,即押汇金额-押汇利息
(2)即期信用证的押汇利息=(押汇金额×押汇利率×押汇天数)/360 天 (3)远期信用证押汇利息=(押汇金额×押汇利率×押汇天数)×(承兑付款日-押汇起息日)/360 天 4
押汇期限 (1)即期信用证押汇期限根据各个国家的不同而不同,一般情况下的国家期限如下:15 天:日本、韩国、港澳、新加坡、马来西亚 20 天:欧洲、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 25天:西亚各国、中南美洲、非洲 30 天:其他国家或地区 (2)远期信用证承兑后押汇的期限为押汇起息日起至承兑付款日
议付款的回收和贷款的归还 如果议付款的收回,归还押汇金额还有余额时,银行将会将余额转入企业的有关帐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