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方标准-车用汽油(粤Ⅳ) 前 言 本标准第3、4章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为进一步减少机动车排放,改善空气质量,参考并修改采用欧盟、美国及香港特别行政区车用汽油标准,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与DB 44/345-2006相比主要技术差异是: ──修改97号汽油的抗爆指数为“报告,但不得小于 90”; ──修改锰含量限值为“0
008g/L”; ──修改蒸气压为“全年范围 45~60kPa”; ──修改硫含量限值为“0
0050 %(质量分数)”,并修改了允许使用的试验方法; ──修改芳烃和烯烃的总含量限值为“60%(体积分数)”; ──修改烯烃含量限值为“25%(体积分数)”; ──删除了芳烃含量指标
本标准由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汤大钢、丁焰、李爽、王燕军、尹航、陈大为、王若素、徐宇 波 、 张 永 波 、刘 红 卫 本标准于 2009 年首 次 发 布
车用汽油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车用汽油(粤Ⅳ)的分类和标记、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取样、包装、标志、贮运
本标准所规定的产品适用于汽油发动机机动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59 石油产品水溶性酸及碱测定法 GB/T 260 石油产品水分测定法 GB/T 503 汽油辛烷值测定法(马达法) GB/T 511 石油产品和添加剂机械杂质测定法(重量法) GB/T 1792 馏分燃料中硫醇硫测定法(电位滴定法) GB/T 18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