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城市建筑工程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实施细则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杭州市规划局(杭州市测绘与地理信息局) 杭州市公安局 二 O 一三年七月 - 1 - 前 言 2009 年,杭州市在市建设、规划与公安等部门的共同推进下,出台了针对当时发展要求的杭州市建筑物停车配建标准——《杭州市城市建筑工程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 2009 年《实施细则(试行)》),对指导城市建设和地块开发发挥了积极作用。 伴随着城市化和机动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而机动车停车位的建设速度远落后于机动车增长速度,导致机动车停车位缺口不断拉大,停车结构不尽合理,停车供需矛盾日益严峻。 2009 年《实施细则(试行)》修编项目组对杭州市停车现状进行深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外先进经验,参考国内同类城市相关规定和规范,结合杭州市停车发展趋势,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开展 2009 年《实施细则(试行)》的修编工作。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一般规定、配建指标。 本次修编的主要内容是: 1、在2009 年《实施细则(试行)》的基础框架 上,根 据 近几 年来 杭州市城市建筑工程规划、建设、审 批 过 程中 遇 到 的新 问题 ,并结合其 它 同类规范相关内容,对 2009 年《实施细则(试行)》建筑分 类进行优 化调 整 。本次修编未 调 整 建筑物大类的划分 方 法 ,只 对部分 建筑物小 类进行调 整 ,使 得 建筑分 类更 加科 学 合理。 - 2 - 2、在对杭州市停车供需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判断的基础上,对比国内同类城市的停车配建指标,总体提高 2009 年《实施细则(试行)》的配建指标值,使其达到较高的配建水平。 3、本次修编加入公共停车位建设内容。根据调查,杭州市区停车结构严重失衡,路外公共停车位的数量严重偏少,本次修编规定土地行政划拨类的建筑工程应增配公共停车位,可以有效地缓解停车供需矛盾,可操作性也较好。 - 3 - 一、总则 (一)为加强我市建筑工程配建机动车停车设施的规划管理,使停车设施的设计和建设符合合理的车辆停放需求,实现城市动静态交通运行协调、平衡发展,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市市区范围。 (三)本《实施细则》在《杭州市城市建筑工程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实施细则(试行)》(2009 年)的基础上,为适应杭州市的机动车停车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