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8-01 发布 2007-08-01 实施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 德豪润达企业 标 准 DR-GL-31-A-2007 员工利益冲突管理 2007-08-01 发布 2007-08-01 实施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 修 订 页 编制/修订原因说明: 加强员工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冲突的预防管理 发放范围 公司各单位 编制/修订人:邓勇慧 日期:2 0 0 7 年0 7 月2 0 日 原章节号 现章节号 修订(内容)说明 修订人/时间 格式调整 对部分已变更的部门名称进行调整 邓勇慧20/7 编制部门意见: 月 日 编制单位意见: 同 意 常彤 0 7 月3 0 日 会签意见: 营运管理部综合管理审核意见: 建议同意下发 蒋玉良 0 7 月3 1 日 营运总监审核/审批意见: 同意下发 熊杰 0 8 月0 1 日 总裁审批意见: 月 日 1 /2 1 目的与范围 1 .1 为识别并预防员工(潜在)利益冲突,控制和防范人员管理的风险,保护公司和员工的利益,维护内部的公平和防止腐败,特制订本标准。 1 .2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2 定义 2 .1 外部利益冲突:是指员工与和本公司有竞争或有业务往来的任何个人和组织存在义务、亲属关系或其它特殊利害关系,这些关系可能在员工履行本公司职责时影响员工对问题的判断或决定,导致产生实际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的情况。 2 .2 内部利益冲突:是指二个或以上的员工在公司相互检查或制约的岗位上或存在直接报告关系的岗位上有亲属或其他特殊利害关系,这些关系可能在员工履行职责时影响员工对事件判断的公正性、客观性,导致产生实际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的情况。 3 管理职责 3 .1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编制和修订《员工利益冲突管理》,组织实施利益冲突的调查和分析,监督公司各单位的利益冲突管理情况,并对潜在的或实际发生的利益冲突提出处理建议。 3 .2 集团公司各单位根据本规定的要求组织本单位的利益冲突调查,并采取措施防止潜在利益冲突的发生,对已发生的利益冲突进行处理。 3 .3 各相关部门应当配合人力资源部门开展利益冲突调查及相关工作,在本部门的员工利益冲突情况发生变化时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门。 4 管理要求 4 .1 利益冲突调查 4 .1 .1 调查对象 所有涉及公司商业秘密及有费用支出、人事审批权限和监督职能的人员必须接受利益冲突调查,包括:各单位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市场销售人员、采购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审计内控人员、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