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标准 QCn 29009 一91 汽 车 用 电 线 接 头 技 术 条 件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用电线接头(简称接头)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 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运用于汽车用低压电线接头,汽车用点火线电线接头,汽车用圆柱式 电线插接件,汽车用蓄电他电线接头。 2 引用标准 ZB T35 001 汽车电气设备基本技术条件 QCn 29010 汽车用低压电线接头 型式、尺寸和技术要求 QCn 29011 汽车用点火线电线接头 型式、尺寸和技术要求 QCn 29012 汽车用圆柱式电线插接件 型式、尺寸和技术要求 QCn 29013 汽车用蓄电池电线接头 型式、尺寸和技术要求 GB 2828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3 技术要求 3.1 接头的外形与配合尺寸应符合 QCn 29010、QCn 29011、QCn 29012、 QCn 29013 标准中的相应规定。 3.2 接头表面应整洁、无毛刺和尖角,镀层无叠积、空白与剥落等缺陷。 3.3 接头应能保证装接到电线或电器上时,不出现断裂或裂纹。 3.4 接头应用压接、熔焊、冷挤、锡焊或相互组合方法装到电线线芯上。线芯 截面为2.5mm2及以下电线,其接头必须夹往电线的绝缘体。 3.5 接头必须经受耐潮试验而不破坏其接触可 靠 性 。 3.6 接头在电线上的接合牢固性应符合下列规定: 3.6.1 对于截而为0.5~0.75mm2的电线,应能承受不小于79N 的静拉力。 3.6.2 对于截面为l~6mm2的电线,应能承受不小于118N 的静拉力。 3.6.3 对于截面为6mm2以上的电线应承受不小于176N 的静拉力。 3.7 圆柱式插接件的插拔力应是可变的,可按成品的需要予以调整: 3.7.1 带有定位机构的插接件,其插拔力不应超过 67N。 3.7.2 没有定位机构的多线插按器中的插接件每个插拔力不应超过 31N。 3.8 线与接头和圆柱式插接件的电压降,在耐潮试验后,应符合表1 和表 2的规 定: 3.9 圆柱式插接件配合应紧密可靠,若有定位应明显易感。 4 试验方法 4.1 外观检查 用肉眼观察法进行,应符合3.2 与 3.3 条规定。 4.2 耐潮试验 在相对湿度为90%~95%,温度为40±2℃的环境下进行。试样在耐潮箱中应 按下列要求安放。 a.在试验板上样品的间距不小于 25mm; b.试样的轴线置于水平位置,并应使电线接头的所有表面完全暴露,而又 不与其他物品相接触; 试样在耐潮箱中历时 100h 后,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