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REACH,附件十七限制物质列表 REACH 附件十七限制物质说明 2009 年6 月22 日,欧盟颁布法规,修改REACH 附件XⅦ,法规号为552/2009/EC,将原来附件的52类限制物质增加到58 类; 要点: 1、 将原来的“配制品”改为“混合物”; 2、 67/548/EEC、 1999/45/EC 以后适用新CLP 指令:1272/2008/EC; 3、 REACH 附件XⅦ(552/2009/EC)于2009 年 6 月 1 日正式替代76/769/EC; 4、 本表格根据552/2009/EC 翻译,略掉了部分内容; 5、 2009/425/EC 关于有机锡的增加限制部分,在552/2009/EC 中没有体现,翻译时对其作了增加; 6、 2009/455/EC 关于二氯甲烷的限制,在552/2009/EC 中没有体现,翻译时对其作了增加; 7、 原文件552/2009/EC 中已经将第33 条的物质---四氯化碳以及第39 条物质1, 1, 1-三氯乙烷略去; 8、 本表格中的限制类物质共59 种
2012 年5 月15 日,欧盟颁布指令(EU) No 412/2012,将富马酸二甲酯加入REACH 法规附件17
9、 所有列表物质必须根据所限制的要求,适用时得到执行
10、附件17 的限制物质是针对均一材质的
物质名称、种类或混合物 限制条件 1
多氯三联苯(PCTs) 不得投放市场或使用: - 作为物质 - 包括废油或在设备中用油,物质在混合物中质量浓度>50mg/kg
氯 -1-乙烯(单体氯乙烯) CAS编号:75-01-4 EC 编号:200-831-0 不可用于任何用途的气体喷射剂
含有氯乙烯作为推进剂的气体喷雾器不得投放市场
3 、 根 据 67/548/EEC 及 1999/45/EC定义的液体危险物质或混合物 1、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