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与规范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工程项目决策和建设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推进我国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 本建设标准是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决策服务和合理确定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老年日间照料中心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审查工程初步设计和督促检查建设全过程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本建设标准适用于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
第四条 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的建设必须遵循国家经济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养老服务工作的政策文件,从老年人实际需求出发,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建设水平
第五条 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的建设应满足半失能老年人在生活照料、保健康复、休闲 娱 乐 、心理慰 藉 方 面 的基本需求,做 到 规模 适宜、功 能适用、配 置 合理、运行经济,为半失能老年人提供 方 便 、高质 量 和人性化 的服务
第六 条 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应纳 入 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由 政府 统一安排 建设项目,其 建设用地应按 国家公 益事业建设用地的有关规定申 报、征拨
第七 条 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应充分利 用社区 公 共 服务和其 他 福 利 设施,实行资源 整 合与共 享 ,在建设中实行统一规划 ,合理布 局 ,一次 性建成 ,并 体 现 国家节 能减 排 的要求
第八 条 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的建设除 应符 合本建设标准外 ,尚 应符 合国家现 行有关标准及 定额 的规定
老 年 日 间 照 料 中 心 建 设 标 准 --第 1页老 年 日 间 照 料 中 心 建 设 标 准 --第 1页 第二章 建设规模及项目构成 第九条 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的建设规模按居住区人口数量确定,其用房面积应符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