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嵊泗县中小学教育信息化评估标准指标评价要素评分要点分值自评分考评分校园信息化环境50分计算机生机比达到 5:1、6:1(包括教师用机和管理用机)分别为 4 分、 3 分,未达到 1 分
4 学校网络系统网络覆盖全校,有学校主页,家校联系功能,校内交流功能,
每项为 1 分,没有主页不给分
4 计算机教学教务管理有教学、教务、课程、学生、实验、图书实行网络管理,单机管理,部分单机管理
分别为4 分、 3 分、 2 分
4 计算机行政后勤管理有人事、公文、档案、财务、财产实行网络管理,单机管理,部分单机管理
分别为4 分、 3 分、 2 分
4 计算机网络教学有网上学生自主学习、教师答疑、学生作业提交功能
每项为1 分
3 校园闭路电视系统普及校园,进教室,部分区域
分别为3 分、 2 分、 1 分,校内没有闭路电视接口不给分
3 广播设备系统普及校园,进教室,部分区域
分别为3 分、 2 分、 1 分,没有不给分
3 多媒体设备达到 1 套/班、 1 套/二班
分别为3 分、 2 分,未达到1 分
3 远程教育设备播放机、电视机、录音机达到1 套/班, 1 套/年级, 1-2 套/校
分别为 4 分、 3 分、 2 分,利用多媒体使用的给4 分
4 专用教室计算机、综合多媒体、电子视听阅览、科技活动、学科专用教室,各项配置比较齐全
能满足教学活动,大多数教学活动,个别教学活动的需要
分别为4 分、 3 分、 2 分
4 专用工作室音像教材资料制作、教师多媒体备课室等,能满足教师进行电子备课、资料检索、学习研究, 基本满足
分别为3 分、2 分,没有专用工作室但有相关设备给1 分
3 组织机构与人员有专职技术人员1 人以上, 专(兼)职 1 人以上, 有组织机构
分别为 4 分、 3 分、 2 分,没有组织机构扣2 分
4 制度建设管理、应用、安全制度建设完善有效,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