肅已投入使用尚未决算房产如何缴纳房产税新说莅 (2013-06-23 13:14:11)虿转载▼羈标签:薅转载膆分类: 财会与税务蚁原文地址: 已投入使用尚未决算房产如何缴纳房产税新说作者: 税眼朦胧莀已投入使用尚未决算房产如何缴纳房产税新说芈吉林虹桥税务师事务所李 宝蚂新成立的工业企业,经常要碰到这样一个问题:尚未竣工决算的厂房、办公楼等建筑物已经投入使用,按照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应该确认为固定资产并开始计提折旧,那么,在税法上,又如何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和房产税呢?企业所得税处理,我已经写过《我看固定资产暂估入账的财税处理问题》一文论述过了, 下面主要探讨一下房产税的处理,笔者之所以将标题命名为“新说”,就是因为以下第四点的论述。螂一、房产税开始缴纳的时间葿《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财税地字 [1986]第 008 号)第十九项规定: “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 [2003]89 号)第二条规定:“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莂《吉林省地税局关于印发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若干问题的解释和补充规定的通知》(吉税四字[1988]75 号)第十一条规定:“新建房屋尚未验收提前使用、出借的,从使用、出借的次月计算征税;出租的从出租月份起计算征税。”薀综上所述,工业企业委托施工企业新建的房产,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就已投入使用的,应该自投入使用的次月起,开始缴纳房产税。薇二、房产税课税对象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规定》(财税地 [1987]3 号)第一条规定:“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 (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等,不属于房产。膃《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2011 年 1 月 10 日版)规定:代码为 1030999 的道路指厂内的道路, 代码为 1029004 的围墙,属于房屋附属设施。蚁综上可知,对于新成立的工业企业来说,房产税课税对象主要是厂房、办公楼等建筑物, 不包括围墙和道路,围墙和道路是可以单独确认为固定资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