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水水质异常应急处理预案 一、预案的启动 本项目污水处理厂运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进水水质异常情况包括: (1)由于工业废水违规排入,或进水量长时间不足,突然恢复大量供应时引起的管道内沉积污染物超量涌入污水处理厂,造成进水水质异常高的情况; (2)因连续不断的强降雨引起的进水水质异常低的情况; (3)由于污水处理厂本身后续构筑物排空,导致大量沉积物回流至进水口引发的进水水质异常高的情况。 1、启动条件 根据以上3 点的分析,可见《进水水质异常应急处理预案》在污水处理厂日常生产过程中已一直处于启用状态。 2、汇报制度 (1)汇报制度可划分为日常定期汇报和事故实时汇报。 (2)日常定期汇报工作主要由生产技术主管负责填报,厂长负责审核。根据当地相关上级政府主管部门(如环保局、建设局等)报表填报的相关要求,结合污水处理厂实际运行情况,生产技术主管定期向上述各单位汇报日常生产情况、污水处理设施情况,环境污染设施运行情况,并接受上述各单位的监督与管理。 (3)事故实时汇报工作主要由生产技术主管负责填报,厂长负责审核。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事故处置方法、事故处理进度、处置结果分别撰写或统一撰写报告,向当地相关上级政府主管部门阐述事故详情,备案备查。事故发生应立即电话或短信通知当地相关上级政府主管部门,随后形成书面报告后,将报告送至当地相关上级政府主管部门并进行文件送达签收,并向总公司进行书面汇报。 二、应急响应 1、事故报警 (1)在进水口安装在线PH 探头、在线COD 监测仪进行24 小时监控,运行班人员每隔2 小时到进水口巡检1 次,如发现PH 数据异常小或异常大、COD 数值异常大,进水有明显的刺鼻、恶心气味,或进水颜色明显发青、发黄,均需及时向厂长和生产技术主管报警; (2)当进水COD 数值异常小,或进水颜色、气味与出水无异时,需及时向厂长和生产技术主管报警; (3)因排空后续构筑物时回流的大量沉积物过多,超过系统可承受的负荷,严重冲击生化系统时,需及时报警。 2、处理措施 (1)进水水质大幅度、长时间超过设计规定的进水水质时 必须对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技术改造,更换效率更高的污水处理设备,以保证污水达标排放。发生进水水质异常时首先要向当地相关上级政府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汇报,并取样备检、拍摄照片或录像保存异常证据,果断的采取处理措施。 1)发现进水水质超出进水设计标准时,立即向当地相关上级政府主管部门书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