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1、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管理规定2、毕业设计(论文)学生管理规定3、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标准4、毕业设计 (论文) 撰写规范5、毕业设计 (论文) 开题报告6、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汇报表7、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8、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评阅评分表9、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教师评分表10、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分表11、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小组意见表1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管理规定一、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的程序1、毕业设计(论文)动员各二级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由二级学院院长负责进行动员,教研室主任、班主任、全体指导教师及学生都参加,组织学习条例,明确职责及要求
2、毕业设计(论文)检查检查分前、中、后三个阶段进行,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并落实
学院成立由教研处及有关部门组成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督查组进行监控和抽查
(1)前期:着重检查指导教师到岗情况,课题进行所必需的条件是否具备,课题安排是否合理,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是否下达到每一个学生,有无开题报告等
(2)中期:着重检查学风、工作进度、工作量饱满程度、教师指导情况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解决
各二级学院应有书面检查记录,并将检查情况及处理意见向院督查组汇报
指导教师可通过中期检查对学生进行阶段考核,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写出考核评语
考核结束后,将优秀学生及表现较差的学生名单报二级学院,作为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的参考以及重点质量审查对象
院督查组将根据抽查情况,将表现较差的学生名单报各级学院,作为重点答辩对象
(3)后期:答辩前,一方面要着重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根据任务书及毕业设计(论文)规范化要求,检查学生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组织对毕业设计(论文)文字材料的检查及软、硬件成果的验收;另一方面要检查指导教师及评阅教师对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