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汽车分类标准 新国标GB/T3730
1-2001 和GB/T15089-2001说明 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汽车分类的两个新国标GB/T3730
1-2001 和GB/T15089-2001已于2001 年7 月3 日对外发布,2002 年3月1 日正式实施,代替了GB/T3730
1-1988 和GB/T15089-1994
GB/T15089-2001主要用于型式认证,是型式认证各技术法规适用范围的依据;GB/T3730
1-2001是通用性分类,适用于一般概念、统计、牌照、保险、政府政策和管理的依据
新颁布的两个新国标在按用途划分的基础上,建立了乘用车和商用车概念,尤其是在轿车的划分上改革较大,解决了管理和分类的矛盾,是和国际接轨的标准
在我国加入 WTO之际颁布实施新分类标准具有重要的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3730
1-2001 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 代替GB/T3730
1-1988 1 范围 本标准对汽车、挂车和汽车列车的类型给出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适用于为在道路上运行而设计的汽车、挂车和汽车列车
2 术语和定义 2
1 汽车MOTOR VEHICLE 由动力驱动,具有四个或四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承载的车辆,主要用于: ――载运人员和/或货物; ――牵引载运人员和/或货物的车辆; ――特殊用途
本术语还包括: a) 与电力线 相 联 的车辆,如 无 轨电车; b) 整 车整 备 质量超 过 400kg 的三 轮车辆
1 乘用车 PASSENGER CAR(见 表 1) 我 国 汽 车 分 类 标 准 --第 1页我 国 汽 车 分 类 标 准 --第 1页 在其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的汽车,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 个座位
它也可牵引一辆挂车
注:表 1 中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