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检分诊制度 一、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含有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严格按照原则进展消毒和解决医疗废物
二、严格恪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原则、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三、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按规定对病人进展传染病的预检
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分诊点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用必要的消毒方法
四、 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流行趋势和上级部门的规定,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
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对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五、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依法采用隔离或者控制传输方法,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伴人员和其它亲密接触人员采用医学观察及其它必要的防止方法
诊疗及转诊制度 一、医院实施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二、对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展初诊; 三、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传染病诊疗原则和治疗规定,采用对应方法;对不能确诊的疑似传染病病人应组织医院专家组会诊确认,同时上报县疾控中心,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四、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对不含有传染病诊疗条件的科室,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例时,要认真、具体地做好登记,按照传染病管理有关规定进展报告,非危重病人转到传染科〔内科〕归口治疗,危重病人先就地急救,待病情稳定后再转诊到传染科进一步治疗
五、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书写病历统计以及其它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
六、不外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亲密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七、对肺结核病人应按有关规定进展归口治疗,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和结核病人转诊三联卡
备注: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指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公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诊疗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