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流产权确权试点工作方案(最新)为贯彻贯彻水利部、国土资源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工作布署,加紧推动水流产权确权试点工作,并做好与水权试点工作成果的衔接,根据《自治区水利厅有关加紧推动 XX 水流产权确权试点工作的告知》(X 水政发〔20XX〕8 号)精神,结合 XX 区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背景水流产权确权重要是拟定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范畴,分清水资源全部权、使用权及使用量,明晰水流产权的全部权人职责和权益、使用权的归属关系和权利义务
开展水流产权确权,是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的必然规定,对转变发展方式、倒逼产业构造调节、节省集约运用资源、保护水生态空间含有重要增进作用,对完善当代水治理体系含有重要意义
20XX 年 6 月,水利部将我区列为全国水权试点,规定对黄河干流农业用水和工业用水开展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
确权登记对象为:引黄自流灌区农业用水以确权登记到乡镇为主,扬黄浇灌区能够进一步确权登记到农民用水协会或农民用水户;工业用水确权到供水工程管理单位或用水公司
重要工作任务为: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调查;建立水资源使用权数据库;开展有关制度建设;探索开展水权交易
水权试点工作实施以来,我区立足实际,印发了《XX 区水权确权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各乡镇及有关部门为组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项工作开展
截至 20XX 年终,完毕了美利渠系、羚羊寿渠、羚羊角渠三大引黄自流灌区、南山台扬灌区等灌域,各干支渠直开口 58
22 万亩农田,近 3—5 年各直开口作物种植构造、年度配水及实际引水量、水费结算等有关数据信息进行了调查核算、统计、汇总、分析
按照“尊重历史、根据现状、公平合理、统筹兼顾”的工作思路,拟定了确权登记对象、数量
通过召开乡镇、协会负责人座谈会,征求各方意见;以乡镇、村及用水户为单位,完毕了浇灌供水及水费征收面积核查、补录和对比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