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房屋买卖合同卖方(甲方): 身份证: 共有人: 身份证号: 买方(乙方): 身份证: 共有人: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都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置甲方房产事宜订立合同以下:第一条:乙方同意购置甲方拥有的座落在 的房产,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附属设施 (房屋权证第 号),乙方对甲方所出售的上述房地产已做了充足理解,自愿购置该房产。第二条:甲、乙双方商定上述房产的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元)。第三条:付款时间与方式(按第 种方式付款):1.甲、乙双方同意于 前支付首付款人民币 元整付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 元整于 付清。2.乙方于 一次性付清全部购房款。3.甲、乙双方同意于 ,办理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手续,并与济宁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签定《济宁市存量房(二手房)交易资金托管合同》 。-1-第四条:甲乙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放款之日起 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教父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天将 等费用结清。第五条:甲、已双方按规定缴纳房产过户所需的税费。第六条:本合同订立后,双方共同恪守,如有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房价款 %的违约金。第七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商定,并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含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九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卖方(盖章): 买方(盖章):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