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咨询委托书甲方(委托人):佛山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乙方(被委托人): 在自愿、诚信、公平的前提下,通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委托人出具本委托书。本委托书商定以下:1、甲方委托乙方提供银畔丽苑(新松 20 号地商品房)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重要服务内容是编制工程预结算,负责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核对有关工程量,解释套价根据等;2、由于乙方已完毕银畔丽苑工程的初步预算编制工作,乙方必须负责有关的对量工作,以及结算工作。3、在乙方提出规定的状况下,甲方可委派一种熟悉业务的员工配合其工作。对于预算部分的对量工作,以乙方为主,甲方差遣人员尽量配合、在能力范畴内共同完毕;结算部分可由甲方差遣人员负责。4、如果乙方需要甲方提供人员配合,乙方必须提供原预算的计算稿、成果文献电子版本,并解释计算过程及其注意要点。5、银畔丽苑工程造价咨询委托费用为 1.8 万元,甲方同意先支付预算编制费用 1 万元;余下 万元编制费用,乙方乐意交由甲方委派的工作人员收取。6、乙方必须 天内完毕银畔丽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甲方确保在本委托书订立后个工作内支付 1 万元预算编制费用,余下咨询费用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同时工程结算确认后个工作内支付余下 0.8 万元咨询费用。7、本委托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甲方: 乙方: 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