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有机热载体锅炉及系统11
1有机热载体11
1 最高允许使用温度和产品型式实验有机热载体产品的最高允许使用温度应当根据其热稳定性拟定,其热稳定性应当按照 GB/T23800《有机热载体热稳定性测定法》规定的办法测定
有机热载体产品质量应当符合 GB23971《有机热载体》的规定,并且通过产品型式实验,型式实验按照《锅炉水(介)质解决监督管理规则》(TSGG5001)的规定进行
2 选择和使用条件有机热载体产品的选择和使用应当符合 GB24747《有机热载体安全技术条件》的规定,未采用有效和可靠的防泄漏安全方法时,有机热载体不应当直接用于加热或者冷却含有氧化作用的化学品
在用有机热载体每年最少取样检查一次
3 不同有机热载体的混合使用不同化学构成的气相有机热载体不应当混合使用,气相有机热载体不应当与液相有机热载体混合使用,合成型液相有机热载体不适宜与矿物型有机热载体混合使用
4 最高工作温度有机热载体的最高工作温度不应当高于其自然点温度,并且最少低于其最高允许使用温度100C,燃煤锅炉或者炉膛辐射受热面平均热流密度不不大于 0
05MW/m2的锅炉,有机热载体的最高工作温度应当低于其最高允许使用温度 200C
5 最高允许液膜温度有机热载体的最高允许使用温度不大于或者等于 3200C 时,其最高允许液膜温度应当不高于最高允许使用温度加 200C
有机热载体的最高允许使用温度高于 3200C 时,其最高允许液膜温度应当不高于最高允许使用温度加 300C
1 锅炉及其附属容器的设计压力(1)锅炉的设计计算压力取锅炉的额定工作压力加 0
3Mpa,并且对于火焰加热的锅炉,其设计计算压力应当不低于 1
0Mpa;对于电加热及余(废)热锅炉,其设计计算压力应当不低于 0
6Mpa;(2)有机热载体系统中的非承压容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