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体合同书中科建设开发总司、中国新兴建筑工程总公司 自愿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乌鲁木齐空港服务产业区 PPP 项目 的的社会资本招标/竞争性磋商。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以下合同:1. 中科建设开发总公司 为联合体牵头人。2. 联合体牵头人正当代表联合体各组员负责项目的投标文献递交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受有关的资料、信息及批示,解决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献的各项规定,编制投标文献,推行合同,并对外承当连带责任。4.联合体内部各组员单位的职责分工以下:联合体总体承诺和商定:1)本联合体中标后将根据政府方对选择社会资本的各项规定成立项目公司并完毕各项任务:融资、建设、运行、管理、移交等职责。2)联合体各组员方均对本项目承当分别的、联合的、以及联带的责任。3)项目的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必须由含有对应资质和经验的联合体组员方承当。4)各联合体组员方应在项目公司成立后,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应根据公司股东合同、特许经营合同/PPP 合同、在合同使用期内不变。5)项目公司的有关公司章程和股东合同中应体现本联合体合同的基本原则。联合体牵头方中科建设开发总司基本职责:牵头方承当项目的总体管理、内部协调、向政府报告以及财务审计责任。组员方中国新兴建筑工程总公司的职责:负责项目的投标确保金及项目融资,建设、运行。5.本合同书自订立之日起生效,合同推行完毕后自动失效。6.本合同书一式叁(三)份,联合体组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下列空白)(订立页)牵头人名称:中科建设开发总公司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组员单位名称:中国新兴建筑工程总公司(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本合同订立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