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甲方(居间人):地址:联系方式:乙方(委托人):地址: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通过充足协商达成以下合同:一、委托事项 1、甲方接受乙方委托,负责就 项目(下列简称“该工程项目”),向乙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引荐乙方和该项目的招标单位洽谈,协助乙方投标,并最后促成乙方与招标单位订立该工程项目的合同。2、“居间成功”是指完毕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乙方与招标单位未订立书面的工程施工合同,甲方仅为乙方提供信息,或为乙方提供的联系、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毕。二、居间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三、居间酬劳的计算办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酬劳为 项目订立的工程施工合同(下列简称“施工合同”)金额的 5%。 2、居间成功后,乙方应在收到第一笔工程预付款三日内,向甲方支付居间酬劳的 50%,并在收到第二笔工程预付款三日内,向甲方支付剩余 50%居间酬劳。3、乙方应以 的方式支付居间酬劳。四、居间活动费用的承当居间活动费用是指甲方为完毕委托事项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在本合同订立时乙方向甲方支付 作为居间活动费用。居间人促成施工合同订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并从居间酬劳中扣除;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甲方有权不向乙方返还居间活动费用。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向乙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并确保其提供的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2、乙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支付居间酬劳及居间活动费用。3、居间成功的,则由乙方全方面推行和招标单位所订立的施工合同。乙方因推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利益和责任,均与甲方无关。 六、保密事项1、甲乙双方均应充足保守本合同所涉及的商业秘密,涉及但不限于双方经营信息、生产信息、技术信息、财务信息等。2、双方不得以其在订立居间合同或实施居间行为过程中所获取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实施对另一方不利的任何行为,否则因前述不利行为受损害的一方有权规定不利行为的实施方承当对应的法律责任。七、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1、经双方协商一致,能够变更或解除本合同。2、居间事项完毕的、居间事项已无法完毕的、居间事项的完毕已无意义的或居间期限届满的,本合同终止。3、因不可抗力等造成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本合同终止。八、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本合同的商定推行其义务,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