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引资居间合同范本 项目引资居间合同 委托人(下列简称甲方):青岛 xxx 地产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居间人(下列简称乙方):北京 xxx 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引资居间合同 委托人(下列简称甲方):青岛 xxx 地产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居间人(下列简称乙方):北京 xxx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第一条 委托事项及具体规定:鉴于甲方在青岛市市南区 xxx 房地产项目开发的需要,鉴于乙方与美国国际金融投资集团(或其北京代表处)的良好合作关系,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项目从美国国际金融投资集团(或其北京代表处)引入资金提供媒介服务,乙方在本合同订立后 55 个工作日内,为甲方从美国国际金融投资集团(或其北京代表处)引入资金 1
8 亿元左右(上下浮动不超出 20%)
甲方与美国国际金融投资集团(或其北京代表处)订立任何形式合作合同书后,乙方居间事项视为完毕
第二条 居间期限: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 酬劳及支付期限:乙方促成合同成立的,酬劳为促成合同成立引入资金金额的15%
甲方应在与美国国际金融投资集团(或其北京代表处)订立合同后的_____日内支付酬劳
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乙方不得规定支付酬劳
第四条 居间费用的负担:乙方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三)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达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推行重要义务;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推行重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推行; (五)当事人一方迟延推行义务或者有其它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在本合同第二公商定的期限内,甲方与乙方介绍的美国国际金融投资集团(或其北京代表处)私下成交的,应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