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服务合同甲方: 地址:乙方: 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运输业的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我司的经营状况,经和谐平等协商,甲乙双方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物流服务及其它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并承诺共同恪守。1、 合同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到 年 月 日止,期满后经双方协定后可续约。2、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2.1 甲方应提前提出运输规定,明确告知乙方送、提货品地点、时间。2.2 甲方有权规定乙方告知送提货品运输途径及所需时间。有权检查乙方运输车辆的安全性,并提出整治意见,乙方须及时贯彻甲方的整治意见。2.3 甲方发现乙方运输不符合规定(与易燃易爆物品或严禁、限制运输的物品混装),有权规定乙方重新装载运输。2.4 为统一公司的整体形象,甲方有权规定乙方实施运输车辆的外观改动(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有权规定乙方工作人员按公司规定统一服饰。乙方须及时贯彻甲方的意见并实施。2.5 乙方在职人员必须严格恪守甲方工厂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用餐,杜绝浪费,恪守甲方工厂的卫生管理制度,爱惜公共设施,损坏物品照价赔偿。2.6 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聘任的人员实施管理和监督。3、乙方的权利和义务:3.1 乙方须按行业原则及甲方规定从事运输服务。3.2 乙方车辆、人员在承运过程中,发生的全部问题,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当任何有关责任。3.3 乙方须服从甲方有关人员对货品运输的安排,配合协调甲方有关工作人员。尊重甲方客户及员工。维护甲方公司形象。对有损甲方公司形象的行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对其每次扣款 200 元,甲方有权在当月的服务费中予以扣除,并处以警告解决,情节严重者,甲方保存进一步追索,追诉的权利,并有权规定乙方对其作开除解决。3.4 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门到门的优质运输服务和及时的货品在途信息查询服务。3.5 乙方承诺货品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后,按甲方员工或甲方客户的规定,将车辆停靠在指定位置。3.6 乙方须按甲方规定从事运输服务,对所运输回厂商品必须现场清点,复核并按甲方规定进行分类打包后运输至工厂。乙方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所造成的商品数量偏差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当。甲方将按所损失的商品价值在乙方每月的服务费中予以扣除,局限性部分,甲方有权规定乙方进行赔偿。3.7 任何由乙方监管、储存和运输的甲方货品,若发生破损、丢失。乙方现场人员有义务保护事故现场。由乙方指派的专职管理人员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