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阐明一、 工程名称:二、 编制根据:1、国标《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有关公布施行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根据的告知》及其有关配套的计价文献;3、《云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DBJ53/T-61-);4、《云南省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DBJ53/T-63-);5、《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6、《云南省建设厅有关将意外伤害保险、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列入建安工程造价的告知》(云建标[]661 号)等有关文献;7、《有关调节建安工程造价税金计算系数的告知》云建标[]454 号;8、云南省建设厅有关《停止征收工程定额测定费有关事项的告知》云建标[]713号;9、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调节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根据人工综合工日单价的告知》云建标[]452 号,以 63
88 元/工日;10、 本预算的材料价格参考丽江市 11 期材料价格信息及本地市场价;三、 工程量及计价计算范畴:土建、安装工程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四、 其它阐明:1、施工时按照设计图纸做法施工,如实际做法与图纸做法不一致时,结算时按实际发生工程量以签证形式进入结算
2、施工过程中变更必须增加的项目,以工程签证的形式进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