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管理法律法规第四章医疗机构管理概述1医疗机构管理的法律规定2医疗机构工作制度3医疗机构技术人员职规定45违反管理条例的罚则6中外合资、合作医疗管理法规7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与评审制度医疗机构管理概述医疗机构的概念医疗机构是指依照法定程序设立的对人类的健康问题进行诊疗、护理、康复、保健、预防、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服务活动的法人或自然人的社会组织,是医学社会组织的组成部分
其主要形式是指医院、卫生院、康复疗养院、门诊部、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的分类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医院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疗养院结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门诊部、民族门诊部诊所、中医诊所、民族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卫生站村卫生所(室)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护理院、护理站其它诊疗机构按医疗规模划分按医疗机构性质划分•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盈利性医疗机构按医疗机构投资主体划分•公立医疗机构•私立(民办)医疗机构•股份制医疗机构•股份合作制医疗机构•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医疗机构的性质我国现存的医疗机构,无论是非盈利医疗机构,还是盈利性医疗机构都是防病治病、保障人民身心健康的属于社会主义性质医疗卫生机构
医疗机构的任务医疗、护理工作医疗、护理工作科研、教学工作科研、教学工作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生育工作预防、保健工作预防、保健工作医疗机构的技术管理确定目标、制定规划加强领导配备和选拔人才建立各项规章制度,预防事故发生加强设备管理提高医疗护理质量医疗机构的技术管理医疗机构的经济管理合理的经济手段促使医疗卫生机构合理的使用人力、物力和人力,提高医疗、护理和后勤服务质量逐步实现医药成本核算,讲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果,更好的完成医疗、护理、卫生、保健、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