册 说 明 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以下简称本估价表) 适用于新建、扩建项目中的生活用给水、排水、燃气、采暖热源管道以及附件配件安装,小型容器制作安装。 二、以下内容执行其他册相应定额: 1.工业管道、生产生活共用的管道、锅炉房和泵类配管以及高层建筑物内加压泵间的管道执行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项目。 2.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执行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项目。 3.埋地管道的土石方及砌筑工程执行《自治区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相应项目。 4.各类泵、风机等传动设备安装执行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5.锅炉安装执行第三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6.消火栓、水泵给合器安装执行第七册《消防及安全防落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7.压力表、温度计执行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三、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 1.脚手架搭拆费按人工费的 5%计算,其中人工工资占 25%。 2.高层建筑增加费(指高度在 6 层或 20m 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按下表计算(其中全部为人工工资): 层 数 9 层以下 (30m ) 12 层以下 (40m ) 15 层以下 (50m ) 18 层以下 (60m ) 21 层以下 (70m ) 24 层以下(80m ) 按人工费的% 1 2 4 6 8 10 层 数 27 层以下 (90m ) 30 层以下 (100m ) 33 层以下 (110m ) 36 层以下 (120m ) 39 层以下 (130m ) 42 层以下 (140m ) 按人工费的% 13 16 19 22 25 28 层 数 45 层以下 (150m ) 48 层以下 (160m ) 51 层以下 (170m ) 54 层以下 (180m ) 57 层以下 (190m ) 60 层以下 (200m ) 按人工费的% 31 34 37 40 43 46 3.超高增加费:定额中操作高度均以 3.6m 为界限,如超过 3.6m 时,其超过部分(指由 3.6m至操作物高度)的定额人工费乘以下列系数: 标高±(m) 3.6~8 3.6~12 3.6~16 3.6~20 超高系数 1.10 1.15 1.20 1.25 4.采暖工程系统调整费按采暖工程人工费的15%计算,其中人工工资占 20%。 5.•设置于管道间、•管廊内的管道、阀门、法兰、支架安装,人工乘以系数1.3。 6.主体结构为现场浇注采用钢模施工的工程,内外浇注的人工乘以系数1.05,内浇外砌的人工乘以系数1.03。 四、主要材料消耗率表 序号 名 称 损耗率% 序号 名 称 损耗率% 1 室外钢管丝接...